贺国强指出,为配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从2008年4月到今年4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历时2年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解决了突出问题、增强了履职能力、促进了业务工作、完善了机制制度。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即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特别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中来谋划;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和“四个对”的基本要求来进行;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来安排。
贺国强强调,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关键、组织建设为基础、作风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他们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