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04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11月3日上午,我院召开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动员会,党委书记陈光天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纪委书记何忠传达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作动员部署,各系部书记、党政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何书记传达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0]26号)文件精神,然后从企业风险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起源和发展等方面深度阐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概念。廉政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四类。我院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将分排查评估、制订措施、加强监督和完善流程等四个步骤进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逐步转向常规,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高风险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评优评先、科研经费等领域开始,着重从制度层面修订完善、精细管理。
      陈书记指出,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他强调三点,一是廉政风险是每个人都会碰到的,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管是行政处室,还是系部,也不管是什么岗位。廉政建设怎么重视也不过分。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起廉政风险的防控预警体系;二是廉政风险是必须加以控制的,环节上要把握重点。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查找在招生、基建、采购、后勤等以及系部各自重点方面的风险;三是廉政风险是可以防范的,最终着力点是制度建设。区分个人岗位风险、党政部门和二级单位风险、学院风险三大类进行排查,制定制度防控措施,完善工作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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