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温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胡伯永一行来我院专项工作调研,学院党委书记陈光天、副书记夏晓军、纪委书记何忠等参加调研会议。
陈光天书记介绍了学院简况和我院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情况。
何忠书记介绍了我院纪委忠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及加强教育、制度、监督、队伍建设等情况。
胡伯永主任首先介绍了作为联系大专院校的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的九大工作职能,然后提出了要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的要求,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涵盖九个方面内容,纪委“监督责任”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纪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定位,深化“三转”,突出主业,落实两个“为主”,全面提高履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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