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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副校长受贿939万元建个人山庄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2-03-21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正义网(微博)吉林3月20日电(记者秦洪祥 通讯员许梅 于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间,58岁的门树廷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日常工作和建设过街天桥、综合楼、教辅楼等基建项目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并接受他人出资为其家房屋装修、安装空调,总计折合人民币939万余元。这些受贿款被门树廷用于购买住宅、商铺、山庄及偿还个人欠款等。案发后,其返还赃款900万元。法院判决:门树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一审判决后,门树廷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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