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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高校原副校长受贿案:上千万设计费,换来掺假图纸
发布时间:2009-09-21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校园,本应一方净土。桂林电子工业大学原副校长、工会主席赵永华(副厅级)受贿一案,涉及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6人,令舆情民意倍感惊诧。

  2009年9月4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永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其受贿114万元,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此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尧山校区扩建工程中的其他违纪违法人员也相继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处罚。

  A 教书人改行搞基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成立于1960年,最早为桂林机械专科学校,1980年更名为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6年2月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桂电”),是广西重点建设的5所高校之一。2002年,在校生1.5万人,连年扩招,图书馆、教学实验、生活设施严重不足,于是,2002年开始筹建尧山校区。

  尧山校区地处桂林著名的风景区尧山脚下,这里地势平坦,环境宁静,风景优美。2003年3月17日,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成立了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由肖副院长担任,第二年改由学院工会主席赵永华担任。

  赵永华,1953年出生于陕西周至,1977年在西北电讯工程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1980年调至桂林电子工业学院。1994年,担任该院副院长,1999年10月,任学院工会主席。尧山校区工程建设开始,赵永华担任指挥长,院长同时还授权他协助管理全院的基建工作。

  尧山校区获国家教育基础建设资金12亿元,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各路老板都企盼从这块大蛋糕中分得一块。

  在这里,要先说说两家小公司。

  一家是“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分公司”),这个公司是桂林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人唐军(化名)个人开的公司。2003年初,唐军将这个负责人登记为妻子黄瑶(化名)的自家公司挂靠在了乌鲁木齐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总公司”)的名下。按照规定,唐军这个挂靠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设计资质和出图资格。也就是说,其设计的图纸必须经总公司审核,加盖总公司的图鉴和设计出图公章,以及专业注册建筑师和注册设计师图章后才能生效。

  这样的运作方式对唐军的经营是个制约。但是,神通广大的唐军还是借到了总公司的图鉴和设计出图公章,还有总公司注册建筑师、注册设计师的私人图章,这样,在一个时期内,唐军可以随意在自己出的图纸上加盖所需要的各种图章。

  另一家公司为“桂林超越建筑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公司”),它是桂林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五项目部人员私下成立的个人合作股份制公司,领头人为第五项目部经理熊志辉(化名)。熊志辉是个很活跃的角色,对外揽活儿有点“道行”。

  “超越公司”能设计,“桂林分公司”能出图,加之唐军和熊志辉又是上下级,私下关系也不错,这种资源一经整合,“在市场中不知道能生出什么蛋来”,有人对目前建筑市场这样调侃。这不,他们双方很轻松就达成了合作协议———“超越公司”负责设计,“桂林分公司”负责审图出图,所获利润“超越公司”、“桂林分公司”按84%、16%的比例分成。

  B 没资质?有钱就OK啦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在建尧山校区之初,决定打造集山水、旅游、生态于一体的绿色、数字化校园,为此,2003年2月,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委托国内闻名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设计图纸出来后,有人提出设计保守,钢材用量太多,局部施工有难度。

  赵永华将意见摆到了院长谭仪范(化名)处。谭院长指示,先将图纸给就近的设计院评估一下。这样,在同一个城区的桂林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五项目部便成了咨询对象。

  这是一单送上门的生意。熊志辉为了揽下这单生意,便放出口风:如果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由他们“超越公司”优化,每平方米可省下200元,整个工程可省下几千万元。

  “利好”的消息引得赵永华饶有兴趣地亲自登门,来到第五项目部进一步了解情况。

  见面后,熊志辉对老朋友赵永华说:“优化设计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公司没有设计资质,所以我们需要与一个有资质的单位合作,还要签个合同。如果和桂林建筑设计院签合同,支付的费用就比较高;如果和‘桂林分公司’签合同,支付的费用肯定比较合适。”熊志辉有意主动指点迷津。

  赵永华把情况向院长作了详细汇报,但他唯独没提熊志辉公司的设计资质问题。

  院长办公会议经研究,同意由赵永华与熊志辉的“超越公司”合作。

  赵永华再次登门,他对熊志辉说:“不管你有没有资质,我只认你‘超越公司’,你跟谁合作,那是你们的事,尧山校区是灵川县的地盘,这里‘天高皇帝远’,审查没有那么多讲究,设计资质对工程也没有什么影响。”

  为了掩盖自身不具备设计资质的缺陷,在签订合同时,熊志辉把建设部规范的合同文本封面上“设计资质”一栏愣给删了。

  “桂林分公司”的唐军搞到的各种签章,此刻恰巧被收回去了,利令智昏的唐军竟授意公司工作人员私刻伪造了总公司的相关图章,加盖在了“超越公司”优化设计后所出的图纸上。

  2004年6月初,赵永华与熊志辉的“超越公司”签下了第一单达600万元的优化设计费合同。

  酒桌上,赵永华对老朋友熊志辉说:“这段时间,很多人为了工程,送钱送烟给我,三万五万的加在一起,起码有20万了,烟我留下了,钱我一分都没拿。按这个标准,你们‘超越公司’得了这么大一单项目,起码也要拿出几十万来。”

  赵永华的话,老朋友熊志辉能听不懂吗?2005年元旦前一天,熊志辉去到赵永华的办公室,将用报纸包着的5万元很随意地就塞进了赵永华的办公桌抽屉,赵永华微作推辞,收下了。

  几天之后,熊志辉又收到了对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其他几个项目设计图进行“优化”的设计费共360余万元。

  投桃报李,熊志辉趁春节前拜年,又带着5万元现金送到了赵永华的办公室。

  2005年7月,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第三次将一个设计费为60万元的优化项目交给熊志辉。当“超越公司”在合同上签字后,工程指挥部将合同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法律顾问对此提出要审查设计人员的资格和资质,审计室也提出要公开招标。然而,赵永华作为建设方负责人,仍签上“同意签署合同”。此后,赵永华又收下了熊志辉送来的20万元。

  “超越公司”为尧山校区“优化”设计28万多平方米,设计优化费达1000万元,“超越公司”除4次送给赵永华40万元外,还对起到“敲边鼓”作用的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申伯胤、孙绍忠等逐一派送了可观的感谢费。

  C 招标摇身变“围标”

  图纸“优化”后,众多工程老板、包工头聚集在尧山校区待建的这块土地上,或行贿,或作假,或串标围标,这其中,以蒋卫(化名)的“表现”最为突出。

  40多岁的蒋卫,是桂林市南方公路修建有限公司一名普通员工,此人文化不高,但常能为公司揽来一些不大不小的活儿。按惯例,蒋卫可从他揽来的工程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

  尧山校区扩建工程一开始,蒋卫就忙了起来。他先向公司毛遂自荐,随后自己又筹得了60多万元,准备用来揽活儿时送人请客用。

  2004年8月,蒋卫得到一条信息,尧山校区中央大道及电力电信工程即将招标,工程造价达800万元。此前他在与赵永华的交往中,已揽到一些小工程,这次他决定争取这800万元的“肥肉”。

  蒋卫首先找到工程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孙绍忠、申伯胤,恳求二人帮忙揽活儿,并表示,中标后按中标标的价格的1%支付好处费。

  随后,蒋卫又找到赵永华,见面就把8万元现金摆在了办公桌上,赵矜持地收下了这笔钱。

  由于是招标,距工程到手还有一段距离,蒋卫决定“围标”。他先后与几家公司拉上关系,请他们帮忙参加投标,并约定:答应帮忙的单位各自以自家单位的名义,报名参加投标,相关费用由他支付。无论哪一家单位中标,都由蒋卫以这家单位的名义承包,并向该单位按高额比例交纳管理费。

  在赵永华的“运作”下,道桥公司“中标”。这家道桥公司恰恰是蒋卫“围标”已作好“工作”的其中一家公司。

  道桥公司承揽到了尧山校区2100万元工程,由蒋卫承包。围获了大鱼,蒋卫5次送了39万元给赵永华。

  D 赃款被小偷偷走了

  尧山校区建设开始,就不断有人举报,反映工程建设中有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2007年初,以赵永华为首的尧山校区建设腐败窝案被揭开了“盖子”。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在侦查环节,由桂林市检察院担当重任。

  2007年3月16日,首先对工程指挥部的工程技术监督组组长申伯胤采取强制措施,申到案后交代了受贿问题。18日,对涉案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基建处计划科科长陈国君(化名)、桂林市建材公司董事长黄淮(化名)、建筑承包商蒋卫先后采取强制措施。3名涉案人员分别承认了受贿、行贿的事实。19日,桂林市检察机关再次出击,控制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基建处工程科科长秦郓(化名)、桂林市南方道桥公司项目经理蒋国友(化名)等人,查实了这些人受贿、行贿的事实。

  2007年4月20日,自治区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24日对赵永华刑事拘留,30日决定逮捕。

  赵永华涉嫌收受他人110多万元巨额贿赂,但案发后其妻只上缴了35万元赃款,其他赃款放到哪儿了?

  赵永华沉默几天后,说出了一句让检察官惊讶不已的话:“我藏在家里的钱,都被小偷偷走了!”

  2006年7月30日晚上8点多,赵永华出门去买药。这天妻子回西安老家了。他出门后,家里就没人了。过了大约20分钟他回来时,发现家里被盗了,书房里被翻得乱七八糟,放在写字台抽屉里的118万元被偷走了。他想报警,可想到这些钱的来历说不清楚,就没有报案,也没跟妻子说。

  赵永华的妻子吴丽(化名)回忆,赵永华确实曾几次将巨额赃款拿回家,这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赵永华收受贿赂的事实。

  至此,尧山校区扩建工程中,最后一个涉嫌犯罪的关键证据被固定下来,全案顺利侦结。

  据了解,由于“超越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导致尧山校区已完工的15.2万平方米的建筑项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另有12.4万平方米的建筑图纸无法使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支付了上千万元的设计费,最终换来的却是一张张掺假的非法图纸。

  查处这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特大贿赂窝案,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从自治区内各地市检察机关抽调了80多名检察官参与办案。最终,赵永华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大学工程建筑技术监督组组长申伯胤、基建处处长孙绍忠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他大大小小20多名涉案人员也都受到法纪法律的制裁。(朱晓华)

2009年09月17日14:12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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