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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法院受理戴国森涉嫌受贿案
发布时间:2009-10-14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平阳县人民法院昨天透露,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戴国森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已由该院受理。 

    戴国森,原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间,戴国森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相关企业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LV包、野山参、象牙雕刻以及金银首饰、购物卡等财物,低价买入高价出售行贿人提供的商品房,受贿数额为人民币1503935元。

     检察机关认为,戴国森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09-10-12 来源---温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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