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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原副局长干祥岳被诉
发布时间:2009-11-27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干祥岳涉嫌受贿案,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已于11月23日向瓯海区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最高检专项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督办案件之一,起诉书指控干祥岳受贿金额47万余元。
  沈某的采砂公司自1997年10月份成立以来,由于当时瓯江砂石矿区划分、船舶位置定位等都还没有规范起来,其经营一直处于艰难的阶段。2001年起,干祥岳分别任温州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瓯江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先后分管和负责过整治瓯江砂石的采、运、销工作,帮了沈某不少忙,两人关系更加密切了。
  为感谢干祥岳在瓯江砂石整治方面、砂石矿区划分、船舶报废更新登记、采砂许可证年审等方面的关照,2002年春节,沈某到了干祥岳家中,把装有5万现金的塑料袋子放在茶几上,干祥岳收下了。从2003年到2006年春节期间,沈某都照例送上10万元现金拜年。“当时我压力很大,感觉事情越来越不对头,叫他以后不要拿钱来了。” 虽然干祥岳每次都推脱,但最后还是经不起沈某的“劝说”。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到2006年间,干祥岳共收受沈某现金和其他财物计47万余元。
  今年9月,干祥岳得知沈某受纪检机关调查后,主动向单位纪检部门上交赃款30余万元。(陈莹)来源---温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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