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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学院原副院长一审判8年
发布时间:2012-05-06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为帮助男友摆脱牢狱之灾,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创办人之一、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向国税局干部行贿126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当日,邹婉玲被控指侵占校产再被刑拘。昨日上午,邹婉玲职务侵占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邹婉玲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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