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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受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9-12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浙江湖州市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健康,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今天,吴兴区法院对何健康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赃款十四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48岁的何健康,1994年进入浙江湖州市教育委员会(2001年更名为湖州市教育局)工作,1998年7月开始担任湖州市教委副主任,2007年8月被任命为湖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5年至2009年,何健康在担任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全市学校基建的职务便利,分五次非法收受湖州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谈某送予的现金共计14万元,而后在贷款担保等方面为谈某谋取利益。

  今年4月,谈某因行贿他人被查处后,何健康向该建筑公司董事长退还了8万元赃款。6月19日,何健康主动向湖州市纪委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并由其家属退清了全部赃款。

  湖州市吴兴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健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其具有自首情节,而且自愿认罪,积极退缴赃款,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吴名)

      2009年09月10日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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