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文章类别
温州经济建设规划领域曝贪腐窝案 9人集体涉案
发布时间:2014-12-31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关闭窗口

浙江在线杭州12月15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温检 编辑/赵洁)浙江在线记者从温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以下简称“经规院”)被曝出集体贪腐的丑闻。

  据悉,经规院是一家远离大众视线的“冷门”单位。可出人意料的是,这家“冷门”单位,却关起门来,热火朝天地玩起了“乾坤大挪移”。温州市检察院透露,在该案中,经规院有9人集体涉案,均涉及行业回扣,原经规院总经济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他人员也均已进入审判或审查起诉阶段。

  据了解,经规院作为一家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揽温州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经济建设规划工作。

  经查,经规院为争取“内部福利”设立了经建公司,原经规院领导班子王某、陈某、张某某等人,从经建公司注册成立之初,便以共同虚构职工借款等形式,在无出资的情况下侵吞公司股份,在公司增加注资过程中,该些人员又擅自瓜分公司部分入股资本。

  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经建公司与经规院名义上为两家单位,实际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经建公司的原始注册资金由经规院出资,经规院中层以上和项目负责人都是经建公司的股东,经营过程中,也实际由经规院的人来运作,甚至直接使用经规院的办公场地和资源。

  据了解,全案9人均涉及行业回扣,该院总经济师李某某还将经规院返还给业主单位的“协作费”、“劳务费”(实为回扣)等6.3万元侵吞。

  其中,通过经规院综合办主任的罗某某以各类餐饮、百货消费发票从经规院套现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协作费”(即回扣)近160万元,涉及笔数达98笔。而该些款项也仅涉及2家合作单位,其他“协作费”则更包括了温州市鹿城、龙湾、洞头、永嘉、苍南等地的多个单位和部门,行业回扣之泛滥,令人震惊。

  今年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原经规院总经济师、院长、副院长、综合办主任等,以及苍南、永嘉、鹿城等多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共9人的系列腐败窝串案。

  截至目前,原经规院总经济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他人员也均已进入审判或审查起诉阶段。至此,经济建设规划领域多年以来的行业潜规则和贪腐黑幕被揭开。

 
Copyright © 2008-2018 廉建在线 版权所有 电话:0577-86680069  86680328 网站管理
网站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