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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若干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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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若干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行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近日,平阳县、文成县等地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青街乡原副乡长郑知钦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04年,青街乡党委会研究决定为11位租房给畲族民俗馆的村民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郑知钦,未认真审核该11名对象是否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直接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造成部分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2020年3月,郑知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昆阳镇蒙垟村原主任陈绍林、报账员林如新等人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问题。2011年底,时任蒙垟村主任陈绍林规避“五议两公开”规定和村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规则,擅自授意该村报账员林如新为5名人员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陈绍林、林如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萧江镇原浃底村村主任黄益贤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时任浃底村村主任黄益贤在确定该村30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名单时,未严格按照村集体事先讨论确定标准执行,分配结果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黄益贤还擅自违规将2名非本村人员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2019年11月,黄益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周山畲族乡益群村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施正杭和益群村融合发展中心主任施美玲挪用村互助会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周山畲族乡养根村村委会主任施正杭和养根村党支部书记施美玲多次联合伪造村扶贫资金互助会会员借款合同,累计挪用互助会资金81万元供施正杭个人使用。2019年11月,施正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施美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全额追缴。

5.大峃镇上马村融合发展中心成员程飞舞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5月,程飞舞在担任大峃镇原马垟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其本人及其弟弟明显具备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仍以其父亲程某三级残疾及患有恶性肿瘤为由,为其申请了低保。2019年10月,程飞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双桂乡桂西村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叶信楷移用救灾资金问题。2017年1月,双桂乡人民政府将10.9万元救灾资金下拨到桂溪村,时任村长叶信楷将其中的5000元移用于村打扫卫生支出,并用虚假账目入账。2019年8月,叶信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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