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月份温州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委员、直属所所长张某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5月和10月,时任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直属所所长张某武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11月,张某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城区南郊街道龙方股份经济合作社支部委员、监事会主任金某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至2020年期间,金某光在负责龙方村农村资产管理工作中,每年均收受某汽车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拜年为名赠送的烟酒,折合人民币共计16700元,案发后金某光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21年11月,金某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某英、原村委会主任夏某提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时任筱村镇里垟村党支部书记夏某英、村委会主任夏某提通过套取资金多次组织私人宴请,并提供酒水,合计费用16990元。2021年12月,夏某英、夏某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4.泰顺县文广旅体局投资建设科科长夏某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5月至12月,夏某多次组织公款吃喝并提供酒水,合计费用3420元。2020年9月,夏某借公务差旅之机,组织随行人员4人公款旅游,合计费用2537元。以上费用均通过虚增活动支出套取公款予以报销。2021年11月,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5.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项某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加油充值卡问题。2016年6月,项某贵(非中共党员)在担任区广化路和双南线道路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科副科长期间,违规收受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所送的加油充值卡,合计人民币5000元。2021年12月,项某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瓯海区仙岩第一小学原校长姚某勇私设“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姚某勇在担任仙岩第一小学校长期间,私设“小金库”,共计金额18500元,用于支付教职工分岁酒、教师节聚餐活动等宴请支出。姚某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姚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文成县高岭头一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某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高岭头一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购买日用品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129311元,时任公司总经理钟某炜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钟某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文成县小九溪水力发电厂副厂长陈某炀、值班长吴某锋违规吃喝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陈某炀和吴某锋(非中共党员)多次经手违规购买烟酒6932元、违规报销餐费12384元、违规套取资金16985元用于支付吃喝费用等。2021年10月,陈某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某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乐清市南塘镇副镇长陈某清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2月,时任城南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陈某清在已享受城南街道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决定发放并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环卫津贴、收费综合奖等津补贴共计170530元。2017年5月,陈某清未按规定审批,以学习考察名义组织员工赴杭州宋城、千岛湖旅游,由单位公款支出19800元。2021年10月,陈某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0.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某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21年8月,何某锋(非中共党员)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21.3㎡。2021年9月,何某锋受到警告处分。 11.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郑某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间,赵某某等人为感谢郑某旺在其本人或亲属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等过程中,帮忙找有关部门单位沟通,送给郑某旺合计面额9000元的中石化加油卡,郑金旺均予以收受。此外,郑某旺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021年9月,郑某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2.鹿城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主任李某如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至2020年10月期间,李某如(非中共党员)为感谢时任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科长潘某某(已另案处理)在其朋友职称评定、工作调动和其本人职务晋升上的帮助,多次向潘某某赠送礼卡、购物卡和加油储值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2000元。2021年10月,李某如受到记过处分。 13.温州市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总经理虞某忠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虞某忠未经公司股东会研究,擅自决定给私人股东发放节日福利,共计人民币21000元,其中虞某忠领取8000元,案发后虞某忠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21年11月,虞某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瑞安市湖岭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姚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5年至2021年5月期间,姚某(非中共党员)陆续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加油卡、中华香烟等礼品礼金,共计2万余元。另外,2014年6月、2019年2月,姚某还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金某某、马某某无息借款共计20万元的问题。2021年11月,姚某受到记过处分。 15.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山中队工作人员郑某升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20年上半年,郑某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戴某、龚某所送的10条中华香烟。另外,2020年下半年,郑某升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某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21年7月,郑某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瑞安市湖岭镇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杜某洲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杜某洲先后收受3名教师所送的iPhoneX手机、加油卡等礼品,共计9000余元。另外,杜某洲还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21年6月,杜某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瑞安市飞云街道石碣门经合社党支部书记杨某国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石碣门经合社党支部书记、石碣门韵雅小区建设指挥部主任杨某国先后两次收受某小区第一期物业管理权竞聘者陈某某所送的共计10条中华香烟及两瓶茅台酒,并多次接受陈某某安排的宴请。2021年9月,杨某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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