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双节”期间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处室: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学校纪委现将市纪委近期查处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转发。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通报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请各部门一以贯之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醒、教育和管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 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四风”问题和疫情扩散的,坚决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营造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戚某辉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戚某辉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卡、海鲜礼包等礼品, 总价值人民币7560元。2021年3月17日,戚某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温州某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等人宴请,消费约2200元,由该公司支付。2021年7月,戚某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瓯海区原区编办主任卢某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卢某雷在担任原区编办主任期间,集体决定由单位财务人员刘某、黄某通过虚增印刷费和办公用品支出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73846元,用于发放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和不能正常报销的支出,其中以“开门红”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共计50700元,以业务经费支出名义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书卡、水票等共计16500元。此外,卢某雷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6月,卢某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3、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王某宙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王某宙在先后担任原县农办党组成员、原县农业局副局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四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价值约12000元。此外,王某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王某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泰顺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江某益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间,时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江某益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提供烟酒,累计支出烟酒费用 57654元,通过虚构项目工程款等方式冲销。此外,江某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江某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公款购买烟酒,是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也是治“四风”树新风聚焦的重点。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党性弱化,心存侥幸、违规违纪,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查自省,不断锤炼党性、增强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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